各区(县)旅游局 、旅游企事业单位 、旅游院校:
为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国发〔2009 〕41号)和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我市旅游人才开发工作和旅游教育基本情况,为制定旅游人才规划和确定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提供科学、翔实的统计数据,指导各区(县)旅游局 、旅游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大旅游人才开发工作力度,根据《四川省旅游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 》(川旅发〔2011 〕134号)要求,现就2011年度全市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年度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统计报表包括《全国旅游院校基本情况年报表 》、《 全国旅游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情况年报表 》和《 旅游院校登记表 》。
二 、统计单位范畴:各区(县)旅游局(含参公单位) 、旅游企事业单位、旅游院校(名单见附表)。
三 、请各单位及时安排2011年度的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认真填写、核定 、汇总有关数据,确保统计数字真实,平衡关系准确,填写字迹清晰 ,无相关数据填写“0” 。当年数据与上年数据有明显差异的,请核实原因,并做出相关解释说明。
四 、区(县)旅游局 、旅游企事业单位填报《全国旅游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情况年报表》,旅游院校填报《全国旅游院校基本情况年报表 》和《 旅游院校登记表 》。
五 、请各单位登录攀枝花旅游政务信息网(公告)或攀枝花旅游群共享下载通知、填报单位名单及表格。
六、填报要求:
请各区(县)旅游局 、旅游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将统计报表签字盖章后于2012年1月29日前报市旅游培训中心,同时将统计报表Excel电子版发至1176884174@qq.com(邮件主题统一为:XXX单位旅游教育统计)。
七、填表说明:
(一)职工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内容指与本行业有关的理论 、管理 、技能等方面的业务培训。
(二)填报单位只填本单位组织的培训,不填参与市 、区(县)旅游局组织的培训。
(三)培训是指总时间在2个小时以上,培训教师由内、外部人员担任均可(注:企业日常性的内部例会 、晨会等不包括在调查所指的培训范畴内)。
联系人:市旅游培训中心 段萍 、余朝静
电话:0812-3347684 18908148189
特此通知。
附件:
1 、全国旅游院校基本情况年报表
2 、全国旅游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情况年报表
3 、旅游院校登记表
4 、填报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