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攀枝花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
  政策法规
  旅游局概况
  旅游执法
  专题聚焦
  机构职责
 
您当前的位置 :攀枝花旅游局 > 阳光政务 > 政策法规 正文
攀枝花市旅游行业“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12-05-11 18:18:15

附件:

攀枝花市旅游行业“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各县(区)旅游局、机关各处室、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攀枝花市委宣传部、攀枝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攀枝花市公安局、攀枝花市广播电视局、攀枝花市总工会、共青团攀枝花市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攀安监[2008]105号)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市旅游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做好今年我市旅游行业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主体,把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规贯穿于“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我市旅游安全设施条件,提高游客安全意识,健全旅游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稳定我市旅游安全形势,为促进我市“四个倾力打造”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

二、组织机构

根据全市“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和我市旅游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为有效推进我市旅游行业“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特成立攀枝花市旅游行业“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旅游局局长唐明怡任组长,副局长柳建红、刘连志、李健任副组长,各县(区)旅游局、市旅游执法支队、市旅游培训中心、市二滩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市旅游协会及市旅游局各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

    三、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和汛期安全工作,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健全旅游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稳定我市旅游安全形势,以良好的安全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精心做好组织发动工作

各县(区)旅游局、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搞好宣传和发动工作。要按照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围绕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这一主题,把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四川省旅游条例》贯穿始终。并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方案,把“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的意识落实到全行业。

(二)认真做好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

在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各单位旅游行业实际,全力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

(三)认真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和汛期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抓好抗震救灾是当前压倒一切的工作。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按照《攀枝花市旅游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旅游行业抗震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抓好灾后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安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坚持24小时“双套值班制度”,对抗震救灾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意见和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市旅游局应急办。同时各县(区)旅游局、市旅游执法支队要根据气象部门预报,结合本地区实际,提早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主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线路和景区的监控,做好泥石流、道路塌方的预防和检查,将地质灾害信息及时通报到各企业,要督促各旅行社合理安排运行线路和团队行程,避开地质灾害多发地段,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妥善解决好因地质灾害引发的其他问题,保证服务质量不受影响。

(四)认真开展好“救生衣行动”工作

继续贯彻落实《攀枝花市旅游行业“救生衣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周密开展我市旅游行业“救生衣行动”工作,切实实现两个“必须”,即:旅游船舶必须按乘客定额100%标准配足救生衣,乘客上船必须100%穿好救生衣,提高游客乘坐旅游船舶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水上旅游安全系数,进一步巩固水上旅游安全生产形势,加强水上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遏制水上旅游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配合组织好6月19日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配合相关部门重点组织好6月19日全国统一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和遇险自救互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建立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区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指导协调

    各县(区)旅游局要切实对加强本地“安全生产月”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并不断加以总结和提高,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长效机制的一个契机促进我市“四个倾力打造”目标的实现。

    (三)严肃工作纪律

    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旅游行业“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好各项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质量,按时如实上报相关材料。各单位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情况将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于6月28日前将本单位“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市旅游行业“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材料要及时、如实上报。

    联系人:杨冬梅             联系电话:3355633

    特此通知。

©right 攀枝花旅游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2009-2012) 复制必究 备案序号:蜀ICP备06011207号 版权所有: 攀枝花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