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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2007年旅游执法工作要点
2012-01-11 11:09:12

一、指导思想

2007年,全市旅游执法部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市第八次党代会和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牢固树立“没安全就没旅游”,的思想。深化《四川省旅游条例》的宣贯,强化旅游市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努力构建和谐旅游环境,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体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始终坚持公开执法、公正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诚信执法,严厉打击涉旅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全面加强市场监督,依法平等保护旅游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为我市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稳定、健康的旅游环境。

二、基本目标

旅游执法人员要树立“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观念,牢固确立公正与效率的理念,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一切从有利于强化旅游执法监督,有利于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和提高执法水平出发,进一步增强执法工作的力度和自觉形成“有案必办、有案必查、违法必纠”的工作态度,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我市的旅游市场秩序的健康和稳定。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力度,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严厉打击涉旅企业的重大违规案件。

(二)深化《四川省旅游条例》的宣贯工作,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坚持每周两个检查日制度提高旅游市场监管能力。

(三)加大导游人员管理工作,并与市场监管相结合把导游人员规范化的管理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四)认真做好涉旅企业的档案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严防档案的损毁和丢失。

(五)加强执法支队的自身建设,坚持每周一的支队例会学习制度,并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增强诉讼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监督意识、养成自觉守法和依法办案的习惯。同时强化全市旅游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切实提高旅游执法队伍素质。

(六)进一步健全全市旅游执法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旅游局设立旅游执法机构。

(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支持和指导好各区县依法搞好旅游执法工作,同时要求各区县旅游执法部门开展每月不少于2次对所管辖的农家乐、度假村和社会旅馆进行检查。

(八)继续坚持综合治理,联合执法,突出重点的原则,认真开展好每个黄金周的联合执法大检查工作,检查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

(九)充分发挥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的作用,创新理念,开展形式多样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的调研考察等活动,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十)针对旅行社租用无资质旅游车辆进行一次专项整治活动,杜绝旅行社租用无旅游资质车辆的违规事件,并严厉打击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现象。

(十一)及时处理旅游投诉案件,结案率和满意率达到百分之百,确保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的发生。

(十二)配合省旅游执法总队,开展绿盾行动IV----旅游购物市场假冒伪劣商品,欺客宰客专项整治及绿盾行动V---涉旅安全综合治理。

(十三)及时向省旅游执法总队报送相关文字材料。(其中每月上报旅游执法工作信息不低于4条,全年上报旅游执法工作简报不少于15篇。

(十四)及时收集整理各区县旅游执法部门对旅游市场整治检查的结果和相关文字材料报送的情况,将所呈报内容及时归档以做备案。(此项纳入市旅游执法支队对各区县旅游执法部门年底考核达标的重要标准)。

(十五)认真做好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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