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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安全质量关 迎接五·一“黄金周”
2012-01-11 11:09:43

         为做好五·一“黄金周”安全工作,按照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安全质量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 2006年4月7日至4月14日,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市旅游执法支队联合对我市的旅行社、旅行社分社及旅行社门市部进行了安全质量检查。

    检查组主要对各旅行社、旅行社分社及旅行社门市部亮证经营、旅游投诉服务电话、诚信公约、持证上岗、门市部四统一、管理制度、团队档案、旅游合同、租车合同、用车资质、旅游保险、旅游购物双签单、安全档案、旅游安全预案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与各单位负责人交换了意见,通报了检查的情况,并针对存在的普遍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一、加强制度建设,各单位的导游、财务、外联、计调、门市部等管理制度要完善,管理要规范。

    二、要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和国家旅游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三、要设立旅游安全质量监督岗,由专人负责安全质量工作,相关档案要报市旅游局备案。特别是五·一“黄金周”即将到来,各单位要积极与市旅游局配合,充分发挥安全质量监督员的作用,实现安全关口前移,严把安全关。

    四、要诚信经营,杜绝欺客宰客、相互拆台现象,要树立“诚信树形象,质量促发展”的经营理念,形成良性竞争。

    五、各单位应加强宣传培训学习,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特别是在导游的服务、讲解、礼仪、道德情操等方面要作重点培训,要大力弘扬“花枝精神”,强化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意识,增强责任感。

    六、建立健全档案。一是安全档案分类要明确,管理要规范,要做到有需要立等可取;二是团队档案内容要完整,旅游合同要规范。

    七、租用旅游车辆、聘用导游都要有资质、有合同,坚决杜绝“黑车”、“黑导”等现象发生。出团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不允许超范围经营。

    此外,市旅游局副局长柳建红在检查中还强调指出,各旅行社都要高度重视安全和质量工作,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思想,本着对消费者及企业负责的态度,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各单位一定要诚信经营,并配合市旅游局做好各项宣传工作,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阳光、健康、安全、和谐”的旅游目的地形象,为即将到来的五·一“黄金周”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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